参保人自就诊之日起180日内持相应资料到参保所属社保经办机构申请门诊医疗费用零星报销。详见正文。
3、医疗机构出具的以下资料:医院收费票据、与医院收费票据金额及日期相符的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原件。
4、在未联网医疗机构就诊的,须提供就诊医疗机构的医院等级证明。如不能提供的,按市外其他一级以下医疗机构核报。
5、医保经办机构要求提供的别的资料(如属于限定支付范围的药物需提供医生意见证明等)。
1、参保人员在异地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进行零星医疗费用报销时,属于定点医疗机构的,以就医地医疗保障部门确认的机构级别为准;属于非定点医疗机构的,以就医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确认的机构级别为准,并提供就诊医疗机构的医院等级说明。
2、医保经办机构要求提供的别的资料(如属于限定支付范围的药物需提供医生意见等)。
3、参保人因意外伤害等原因就医,参保人主诉无第三方责任或第三人赔偿的住院医疗费用不能在市外联网医疗机构现场即时结算的,还应填写《外伤无第三方责任承诺书》。
如有第三人负担部分医疗费用导致住院医疗费用不能在联网医疗机构现场即时结算的,还应提供明确第三人责任的相关证明材料,医保经办机构据此扣除第三人负担的费用后,再核付其差额部分的医疗待遇。
如所需提供的零星报销资料原件已被第三人(方)收取,参保人应提供第三人(方)盖章的收取资料说明复印件。
4、参保人已享受过军队福利减免、当地财政补贴、红十字会或医院减免等情况的,均视为第三人负担的费用。其申请医疗保险零星报销时,还需提供相关补贴机构盖章的结算凭证复印件。
①填写《佛山市申领医疗保险待遇承诺书》的“遗失收费票据原件”栏,说明遗失医院收费票据的原因(如果被盗抢有报警的,须提供报警回执)。
②加盖医疗机构印章的医院收费票据复印件或原开出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注明原来凭证的号码、金额和内容等,并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批准)。
参保人自就诊之日起180日内持相应资料到参保所属社保经办机构申请门诊医疗费用零星报销。
办理地址:参保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如: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服务大厅(佛山市禅城区同济西路七号)。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早上8:30-12:3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1、对不慎遗失医疗机构出具的财税部门统一监制的医疗费用收费票据的参保人,经医保经办机构严格审核通过的,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①填写《佛山市申领医疗保险待遇承诺书》,说明遗失医疗费用收费票据的原因(如果被盗抢有报警的,须提供报警回执)。
②加盖医疗机构印章的财税部门统一监制的医疗费用收费票据复印件或原开出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注明原来凭证的号码、金额和内容等,并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批准)。
①门诊零星报销或待遇复查应支付参保人医疗待遇的,其款项原则上全额发放到社会保障卡的金融账户。未领取或未激活社会保障卡的,填写《佛山市申领医疗保险待遇承诺书》,申请将相关款项划拨至其指定的有效金融账户。
②若医疗机构提供的医院收费票据中已包括医疗费用明细清单的,无需再提供医疗费用明细清单。
③如参保人死亡后金融账户已注销的,代办人为其办理零星报销时须提供继承人的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继承人公证证明或《继承人承诺书》、社会保障卡或有效的银行活期存折或借记卡原件及复印件,其报销的医疗费用款项可划拨至继承人账户。
④若新生儿未办理或未能正常使用社会保障卡,以及医院收费票据未写明新生儿姓名的,需签署《佛山市申领医疗保险待遇承诺书》。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关注【佛山本地宝】公众号,对话框回复【医保报销】即可查看佛山医保报销入口+流程、各类医保报销比例、报销指南……
开微信,搜索“禅来办”小程序,进入小程序首页后,找到并点击“居民医保掌上通”板块,选择“城镇和乡村居民参保登记(2026年度申报)”选项
025年度已成功参保且未办理停保或未参加职工医保的居民,以及2025年度参保成功且学籍仍在本区的中小幼学生,将自动续参2026年度居民医保,无需再次申报。
批量扣费预计将于11月中下旬启动批扣,已签约银行账户代缴的参保人需确保银行账户有效且余额充足;亦可通过“粤税通”微信小程序等线上渠道自行操作缴费。
2025年度已成功参保且未办理停保或未参加职工医保的居民,以及2025年度参保成功且学籍仍在本区的中小幼学生,将自动续参2026年度居民医保,无需再次申报。
佛山少儿医保的标准费用为596元/人/年,适用于符合财政补助条件的参保少儿,包括本市户籍儿童、合乎条件的随迁子女及在佛山市就读的非户籍学生。
在佛山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未就业港澳台居民能购买佛山居民医保,如果是持有佛山发的广东居住证不能用来购买居民医保。
非佛山户籍的成人不能参加佛山居民医保的,佛山在读学生能买佛山居民医保。
第一步:绑定共济关系,并查询办理进度。第二步:在“粤税通”小程序上面进行缴费。
按参保地规定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后,在已开通异地联网结算功能的定点医疗机构,可直接结算医疗费用。
2026年佛山居民医保参保申报时间为2025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其中停保申报时间为2025年10月20日至11月20日。
南海区居民医保参保现在能够最终靠微信小程序“佛山南海通plus”进行线上申报啦!详见下文。
2026年度佛山居民医保申报11月1日开始,错过申报期将不再受理。一起看看如何申报缴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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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自就诊之日起180日内持相应资料到参保所属社保经办机构申请门诊医疗费用零星报销。详见正文。
:1、市内定点医疗机构不能补记账结算的住院医疗费用。2、未在市外定点联网医疗机构即时结算的住院医疗费用。
3、在市外定点非联网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4、因急诊抢救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
3、医疗机构出具的以下资料:医院收费票据、与医院收费票据金额及日期相符的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原件。
4、在未联网医疗机构就诊的,须提供就诊医疗机构的医院等级证明。如不能提供的,按市外其他一级以下医疗机构核报。
5、医保经办机构要求提供的别的资料(如属于限定支付范围的药物需提供医生意见证明等)。
特殊情况的资料:1、参保人员在异地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进行零星医疗费用报销时,属于定点医疗机构的,以就医地医疗保障部门确认的机构级别为准;属于非定点医疗机构的,以就医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确认的机构级别为准,并提供就诊医疗机构的医院等级说明。2、医保经办机构要求提供的别的资料(如属于限定支付范围的药物需提供医生意见等)。
3、参保人因意外伤害等原因就医,参保人主诉无第三方责任或第三人赔偿的住院医疗费用不能在市外联网医疗机构现场即时结算的,还应填写《外伤无第三方责任承诺书》。如有第三人负担部分医疗费用导致住院医疗费用不能在联网医疗机构现场即时结算的,还应提供明确第三人责任的相关证明材料,医保经办机构据此扣除第三人负担的费用后,再核付其差额部分的医疗待遇。
如所需提供的零星报销资料原件已被第三人(方)收取,参保人应提供第三人(方)盖章的收取资料说明复印件。
4、参保人已享受过军队福利减免、当地财政补贴、红十字会或医院减免等情况的,均视为第三人负担的费用。其申请医疗保险零星报销时,还需提供相关补贴机构盖章的结算凭证复印件。
①填写《佛山市申领医疗保险待遇承诺书》的“遗失收费票据原件”栏,说明遗失医院收费票据的原因(如果被盗抢有报警的,须提供报警回执)。
②加盖医疗机构印章的医院收费票据复印件或原开出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注明原来凭证的号码、金额和内容等,并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批准)。
预约方式:无需预约。办理地址:参保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如: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服务大厅(佛山市禅城区同济西路七号)。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早上8:30-12:3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①填写《佛山市申领医疗保险待遇承诺书》,说明遗失医疗费用收费票据的原因(如果被盗抢有报警的,须提供报警回执)。②加盖医疗机构印章的财税部门统一监制的医疗费用收费票据复印件或原开出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注明原来凭证的号码、金额和内容等,并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批准)。
①门诊零星报销或待遇复查应支付参保人医疗待遇的,其款项原则上全额发放到社会保障卡的金融账户。未领取或未激活社会保障卡的,填写《佛山市申领医疗保险待遇承诺书》,申请将相关款项划拨至其指定的有效金融账户。
②若医疗机构提供的医院收费票据中已包括医疗费用明细清单的,无需再提供医疗费用明细清单。
③如参保人死亡后金融账户已注销的,代办人为其办理零星报销时须提供继承人的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继承人公证证明或《继承人承诺书》、社会保障卡或有效的银行活期存折或借记卡原件及复印件,其报销的医疗费用款项可划拨至继承人账户。④若新生儿未办理或未能正常使用社会保障卡,以及医院收费票据未写明新生儿姓名的,需签署《佛山市申领医疗保险待遇承诺书》。